蕭平實集團 違背 《楞嚴經》的『確保你的權益』邪書 03


 


這本『確保你的權益』,按照頁碼也有128頁,可是真正跟器官捐贈這議題有關的是第3頁到第20頁,有佔全書的五分之一嗎?算一算,連五分之一都不到,更不用說許多文字一再重複,就像「鬼打牆」一樣,一直繞,像舊唱片機跳針。


從第20頁過後,更是撲朔迷離,為了要湊成一本書,東拉西扯,什麼「墮胎、自閉兒、陰陽眼、陳健民、美國太空梭爆炸、覺囊派、盧勝彥、做夢、發瘋、毒品、枉死城、中陰身...」統統一擁而上,湊到第128頁,這種功力前所未見,令人嘆服。


 


讓我們回到這本書的第3頁到第20頁,有關「器官捐贈」這個主題上,蕭集團用了五處的引述文:


1. 證嚴法師的文字有兩段、


2. 大寶積經文字一段、


3. 死刑犯器官捐贈一段,


4. 另一段就是瑜伽師地論的文字。


蕭集團引述  證嚴法師的兩段文字係為了攻擊對方之用而引述大寶積經、死刑犯器官捐贈,瑜伽師地論,則係為了證明自己的論點。


 


在下之前已述及「蕭集團引述大寶積經、死刑犯器官捐贈」都係扭曲原意之作,還有一段蕭集團用來支持自己論點的瑜伽師地論的引述文還未談!蕭集團該引述文 圖檔如下:


 


蕭集團所引用的「瑜伽師地論卷 一」述及:


又將終時。作惡業者。識於所依從上分捨。即從上分冷觸隨起。如此漸捨乃至心處。造善業者。識於所依從下分捨。即從下分冷觸隨起。如此漸捨乃至心處。當知後識唯心處捨。從此冷觸遍滿所依。


有問題的地方出現於「從上分冷觸隨起、從下分冷觸隨起」這兩段文字。「上分、下分」皆係指「身分的上分、下分」,亦即為「身體上部、下部」。那「冷觸」所指為何?蕭集團說那是「意識覺知心仍在領受觸覺,尚未完全斷滅,所以才知道冷觸;類似的論點重複好幾次,567121315頁都在說這件事。


        文中的「後識」係指第八識,兩個「」所指也是第八阿賴耶識,亦即整段文所談的皆是「第八識」,而非六識。下面接續所引用的的「 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一」、「簡明成唯識論白話講記」都會談到這裡的「識」係指「第八阿賴耶識」。


    可是蕭集團的孩子們,您們不覺得奇怪嗎?經文所述的主詞均是「阿賴耶識」,是從哪裡跑出一個「意識覺知心」?


經文裡面看不見「六識」,可是有一個「冷觸」,所以蕭集團「想當然爾」就從「冷觸」推論到「意識覺知心仍在領受觸覺」!!!這樣的推論,一般沒讀過唯識學的人,實在不曉得錯誤出在哪裡?


一般人的感官經驗自然會把「冷觸」與「六意識」連結起來。然而,蕭集團啊!您們整天「觸證阿賴耶識」不離口,把「阿賴耶識」當作「招牌」,個個阿賴耶識證量高超,您們個個「明心見性」。您們會不知道錯在哪裡嗎?抑或煩惱覆心,讓理智成了癡心、妄想的奴隸?


        為什麼在下這麼說?


 


則要先說及下述的觀念,


當唯識家要證明第八識存在時,必說死時阿賴耶識之外的其餘的意識不起作用,係由第八識攝持肉身,如 「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一」述及:


何故若無阿賴耶識。命終時識不應道理。謂臨終時或從上身分。識漸捨離冷觸漸起。或從下身分。非彼意識有時不轉。故知唯有阿賴耶識能執持身。此若捨離。即於身分冷觸可得。身無覺受。意識不爾。是故若無阿賴耶識不應道理。



 


這段文說的是什麼?在下試語譯如下:


 


原文:何故若無阿賴耶識。命終時識不應道理。


語譯:假若沒有阿賴耶識作為臨命終時的識,卻由其他的識作為臨命終時的識,這是不合理的。


原文:謂臨終時或從上身分。識漸捨離冷觸漸起。或從下身分。


語譯:臨終時識或從身捨,冷觸漸起。


原文:非彼意識有時不轉。


語譯:這捨離的識並非阿賴耶識之外的其他意識(非彼意識),因為阿賴耶識之外的其他意識(彼意識)並非一切時皆相續作用(有時不轉)。


原文:故知唯有阿賴耶識能執持身。


語譯:因此,知道唯有阿賴耶識能執持臨命終時的身體。


原文:此若捨離。即於身分冷觸可得。身無覺受。意識不爾。


語譯:若阿賴耶識捨身,身體漸起冷觸。身體並無覺受。阿賴耶識之外的其餘意識不這樣(地能夠如同阿賴耶識一般一切時皆相續作用)。


原文:是故若無阿賴耶識不應道理。


語譯:因此,若不是阿賴耶識作為命終時識是不合道理的。


 


同樣的道理也見於 于凌波 先生的 「簡明成唯識論白話講記」之中:


論文十五:又將死時,由善惡業上下身分,冷觸漸起,若無此識,彼事不成。轉識不能執受身故。眼等五識各別依故,或不行故,第六意識不住身故,境不定故,遍寄身中恆相續故,不應冷觸由彼漸生。唯異熟心,由先業力,恆遍相續,執受身分,捨執受處冷觸便生,壽、煖、識三不相離故。冷觸起處,即是非情,雖變亦緣而不執受。故知定有此第八識。


 


于凌波先生)講解:有情將命終時,善業重的從下向上冷,惡業重的由上向下冷,這是將捨執、受的第八識,帶著今世所造的業因,或上生善趣,或下墮惡道,如果沒有這個第八識,這種情況就不能成立,因為六轉識不能執、受身體。眼等五識也不能執受,一者各別依根,各自緣境。二者或緣不具不起現行。若根壞緣缺,命終前則先捨五識,由此二因,眼等五識不能執、受。第六意識也不能執、受,它不是去後來先的主人翁,不住色身一處故;它緣不定;它遍寄身中諸根,隨逐緣境,相續轉故,不能說冷觸是由意識生起。唯有第八真異熟心,是由先世業力所引的總報果,所以才恆、遍、相續的執、受根身。凡是捨棄了執受的部分,冷觸便生。因為壽、煖、識三法是不相離的,識若離去,壽、煖、也必隨之而離,所以冷觸起處,便成了沒有知覺的非情外器,這非情外器雖也為第八識所變與所緣,但卻不為第八識所執、受。因此知道除六轉識外,決定有一個第八識。


 


依據上述,有兩點結論:


 


 


1. 成唯識論述及:「不能說冷觸是由意識


生起蕭集團卻違背經論說那是「意識


覺知心仍在領受觸覺,尚未完全斷滅,


所以才知道冷觸;,違背唯識學的


道理。


 


2. 成唯識論述及:「冷觸」係與第八識相


應,僅是「冷觸起處,即是非情,雖變亦緣而不執受。」。


 


 


    老實說,當在下在看到這本什麼「確保您的權益」時,這本書的作者是誰?游正光,怪地隆冬,他怎麼有這種高超見地,可以冒出這些奇奇怪怪的話、冒出奇奇怪怪的專有名詞。諸如什麼「就表示意識覺知心仍然在領受觸覺,尚未完全斷滅,所以才知道冷觸;一直到三~四小時左右,意識斷滅了…因此在未做任何麻醉保護措施之下,隨即在器官捐贈者身上動刀,亡者必定劇痛難耐;…」(~四小時左右、麻醉)。


 



   有些話、有些專有名詞,根本就找


 


不到出於何本佛典,係蕭集團正覺同


 


修會自說、自創的!!!哇哩勒!


 



    最後,對於這本冊子的一些胡說八道的論點,在下並不一頁一頁的說,係因為很多內容均是「排列組合、換句話說」,為了簡明地戳破蕭集團扭曲的論點,不如乾脆從他們明確引用的原文(這些原文必須是經典中確實存在的,可以找得到出處的,不是那些蕭集團自創的那些論點、名詞)著手,可以較為有條理、快速處理。藉由比較,自然可以發現許多並不存在「經典原文」中的那些「蕭集團自創說法、自創的專有名詞」!!小小心得,謹供養大眾。


 


 


延伸閱讀:


 


1. 蕭平實 集團編造出的 「確保您的權益」邪書 叫人 慳貪屍體 -- 違背 《楞嚴經 四種清淨明誨》


http://tw.myblog.yahoo.com/jw!qMSDBaWfHwXMqhq5OIST5zp9qLCbmZBspoo-/article?mid=162&next=156&l=f&fid=10


 


2. --淺談器官捐贈(吹蕭會出版) (分頁 1 2 3 ...12 ) 立言的教授師正光寫的爛書


http://iexwhy3s.com/forum//index.php?showtopic=1529


 


3. 簡明成唯識論白話講記(第二篇 異熟能變識詮釋)于凌波居士講授


http://book.bfnn.org/books3/2089.htm#a04


 


4. 蕭平實集團 違背 《楞嚴經》的『確保你的權益』邪書 02


http://tw.myblog.yahoo.com/jw!qMSDBaWfHwXMqhq5OIST5zp9qLCbmZBspoo-/article?mid=349&prev=-1&next=320


 


5. 中華民國器官捐贈協會


http://www.organ.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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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    釋迦牟尼佛本生 薩埵那太子 自刺身肉  捨身飼虎 濟渡飢餓將死的虎母虎子】



......................................................................................



  小弟總覺得  蕭集團這本違背楞嚴經的邪書


可以用『遠看泥巴爛  近看爛泥巴』來形容


 


所謂『遠看泥巴爛』係指


我們尚且不用他書中的內容進行思辨,


從四種清淨明誨中肯定:一般常人是可以身肉骨血施的教誡中。


 


蕭集團違背此教誡,不斷地攻擊他人,蔑視經典中有關大悲大捨濟度他人性命的經文。可知這本書無疑是大放厥詞的書。


『尚且不用書中的內容思辨其邏輯』,是小弟所謂的『遠看』。


『而違背四種清淨明誨』,則是小弟所謂的『泥巴爛』。


 


 


 


 


所謂的『近看爛泥巴』係指 書中的說法 真是糟到極點了。


略舉兩處


 


首先 一開頭的那個楔子



所引用的內容談到的是:死刑犯的腦幹完好無缺,是一個未完全腦死的人。


OK,但這是被執行[死刑的人被槍擊腦部後  有沒有腦死]的問題,這是法醫要去判斷的問題。


 


要鎮重地說  目前的器官捐贈是腦死的人』。


如下引圖:腦死病患以無償方式,捐贈器官給有需要且生命垂危的人。


(上圖出自 中華民國器官捐助協會刊物  


 


蕭平實集團,你們就這麼喜歡魚目混珠,


「已腦死」、「是否 死刑犯 腦死」混在一起後!


然後,遂行 暗渡陳倉的目的嗎!!!




 


第二點


 是有關蕭集團引用大寶積經,經文是沒有問題的,(即便四種清淨明誨中提及「不將如來不了義說。迴為己解。」而,大寶積經的經文根本尚且不用談到有沒有牽涉到了義不了義的問題。略,不談。)


在下談到  大寶積經經文沒有問題的,那問題出在哪裡!


出在蕭集團斷章取義!引圖如下:

之前,在下 在  蕭平實 集團編造出的 「確保您的權益」邪書 叫人 慳貪屍體 -- 違背 《楞嚴經 四種清淨明誨》 有談到:蕭集團 曲解大寶積經  居然說:只有無生法忍的菩薩才能行器官捐贈!


    2009年所說的話 到現在2011 


     蕭集團的人為什麼不問問看  在下當時 為什麼說蕭集團 曲解大寶積經!Why!!           


            Nobody asked "Why?"!!


    是不敢問!是不想問!害怕問! 有問題的話  為什麼不問! 


   


    那麼久的等待 到現在2011 我一直再等一個希望


    一直在等蕭集團能 嘗試探討自己錯在哪裡的希望  


    有一點點反思的可能性  可是落空了。


 


    中途 還跑來一個質疑四種清淨明誨的身肉佈施教誡的 


 


    我能不失望嗎?


   


    談遠了 回來談  蕭集團怎麼曲解 大寶積經


   


    經文中的關鍵在於「無生法忍菩薩應住三施。何等為三?所謂王位布施、妻子布施、頭目支分悉皆布施。如是施者,名為大施,名極妙施。


   


蕭集團的傻孩子  


 


    你要怎樣從「無生法忍菩薩應住三施。頭目支分悉皆布施。」這一個命題推論到「無生法忍菩薩頭目支分悉皆布施。


   


主詞不同  兩者的能力 在「頭目支分悉皆布施。」這個論點上 絕對互斥的立論基礎在哪裡??


    沒有!  看不見「兩者能力絕對互斥 的 立論基礎」在哪裡!!!!


 


    你必須要立基於 (無生法忍菩薩、 常人)兩者的能力 絕對互斥上,才能根據「無生法忍菩薩


   進而續接談到「無生法忍菩薩不應頭目支分悉皆布施。」「無生法忍菩薩不能頭目支分悉皆布施。


 


  瞭解嗎?


 


    舉一個簡例 


    一個父親有事離家  家有多子 父親對大兒子 說: 「你是大兒子 照顧弟妹。」


    所以 蕭集團的邏輯 可以據此說 「二兒子 不應照顧弟妹。二兒子 不能照顧弟妹。」嗎???


    當然不能。


 


    再舉一個簡例 來談「應 、不應、能」


    若說「男人養家活口。」


    蕭集團邏輯 豈不要推出「女人不應養家活口。」「女人不能養家活口。」


   


     尚且 讓我們回到經文上  同理


     佛告舍利弗:「


      1.在家菩薩住於慈愍不惱害心,應修二施。何者為二?一者,法施。二者,財施。


      2.出家菩薩應修四施。何等為四?一者,筆施。二者,墨施。三者,經本施。四者,說法施。


      3.無生法忍菩薩應住三施。何等為三?所謂王位布施、妻子布施、頭目支分悉皆布施。如是施者,名為大施,名極妙施。」


     上文中 2.出家菩薩的「應修四施筆施、墨施、經本施、說法施。


                      在家菩薩就不能從事該四施嗎???


             想一想吧。


 



凡夫 就不能無生法忍菩薩的王位布施。」?


想一想吧


 


凡夫 就不能無生法忍菩薩的妻子布施」?


想一想吧


 


凡夫 就不能無生法忍菩薩的頭目支分悉皆布施。」?


想一想吧


 


什麼是 應、 不應 、能 、不能,


主格不同時,可以隨便亂推論嗎?




 

你是怎麼推論的!  唉!!


 


蕭集團的傻孩子們 


 


錯在哪裡啊


 


錯在邏輯嗎!


 


錯在開頭的那個子嗎!


                                                                                                                  


錯在不肯面對真相嗎


 


錯在蕭平實導師嗎!


 


錯在正覺同修會嗎


 



錯在楞嚴經談及  常人能布施身肉骨血嗎!


 


錯在立論基礎  根本 就推不出 你們想要的嗎!



 


 


 


!


 


   學佛  要用  直心   深心  大悲心


 


 


錯在哪裡啊!!   


時時問問自己 :  我錯在哪裡!!     彼此警惕吧 !!


 


延伸閱讀:


 


1. 蕭平實 集團編造出的 「確保您的權益」邪書 叫人 慳貪屍體 -- 違背 《楞嚴經 四種清淨明誨》


http://tw.myblog.yahoo.com/jw!qMSDBaWfHwXMqhq5OIST5zp9qLCbmZBspoo-/article?mid=162&next=156&l=f&fid=10


 


2. --淺談器官捐贈(吹蕭會出版) (分頁 1 2 3 ...12 ) 立言的教授師正光寫的爛書


http://iexwhy3s.com/forum//index.php?showtopic=1529


 


3. 證嚴法師所倡說 器官捐贈 源於《大佛頂首楞嚴經》〈四種清淨明誨〉           


  http://tw.myblog.yahoo.com/jw!qMSDBaWfHwXMqhq5OIST5zp9qLCbmZBspoo-/article?mid=156&prev=-1&next=108


 


 4. 中華民國器官捐贈協會


            http://www.organ.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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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十五:又將死時,由善惡業上下身分,冷觸漸起,若無此識,彼事不成。轉識不能執受身故。眼等五識各別依故,或不行故,第六意識不住身故,境不定故,遍寄身中恆相續故,不應冷觸由彼漸生。唯異熟心,由先業力,恆遍相續,執受身分,捨執受處冷觸便生,壽、煖、識三不相離故。冷觸起處,即是非情,雖變亦緣而不執受。故知定有此第八識。

(于凌波先生)講解:有情將命終時,善業重的從下向上冷,惡業重的由上向下冷,這是將捨執、受的第八識,帶著今世所造的業因,或上生善趣,或下墮惡道,如果沒有這個第八識,這種情況就不能成立,因為六轉識不能執、受身體。眼等五識也不能執受,一者各別依根,各自緣境。二者或緣不具不起現行。若根壞緣缺,命終前則先捨五識,由此二因,眼等五識不能執、受。第六意識也不能執、受,它不是去後來先的主人翁,不住色身一處故;它緣不定;它遍寄身中諸根,隨逐緣境,相續轉故,不能說冷觸是由意識生起。唯有第八真異熟心,是由先世業力所引的總報果,所以才恆、遍、相續的執、受根身。凡是捨棄了執受的部分,冷觸便生。因為壽、煖、識三法是不相離的,識若離去,壽、煖、也必隨之而離,所以冷觸起處,便成了沒有知覺的非情外器,這非情外器雖也為第八識所變與所緣,但卻不為第八識所執、受。因此知道除六轉識外,決定有一個第八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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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無大悲地藏菩薩





 







...................................................





1.棕色字體為蕭集團的文章或蕭集團的引用文





2.黑色字體為回復文




3.藍色字體為引用的原文
















若要往生極樂世界,絕對不可謗大乘佛法,也絕對不可隨著「印順」謗大乘法!





《若要往生極樂世界,絕對不可謗大乘佛法》





《對於堅絕不信有第八識如來藏,只信六識論者,
或說「大乘非佛說者」,就是謗大乘佛法、無因論的邪見,如此謗大乘者不得往生極樂世界》





往生極樂世界,若要品位高,一定要深信大乘經典》





一、有些學佛人深受已故大名師印順法師的影響,而被誤導不信有第八識如來藏,只信六識論者,或說「大乘非佛說者」,此類學佛人,是無法往生極樂世界的,因為這是經中明說的:





 





《淨土論》卷 1





今依經論。乃以佛意。但依經論修行者。不問凡聖男女。乃至十惡五逆。臨命終時。正念現前。心不亂者。並得往生。唯除謗大乘者不得往生。」 (CBETA, T47, no. 1963, p. 86, b23-26)





1. 印順法師否定第七、第八識的實例:





印順法師說: 『佛教後期,發展為七識說,八識說,九識說。佛的區別識類,本以六根為主要 根據,唯有眼等六根, 那裡會有七識、八識?大乘學者所說的第七識、第八識,都不過是意
識的細分。 』【 (大乘起信論講記 p238 )(唯識學探源
p.83.p49
)(佛法概論 p109 )】





以上蕭集團這段引文說的是甚麼?


完整原文

見於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佛法概論》[P110]如下(原文為藍色字體):





 佛教後期,發展為七識說,八識說,九識說。佛的區別識類,本以六根為主要根據,唯有眼等六根,那裡會有七識、八識?大乘學者所說的第七識、第八識,都不過是意識的細分。古代的一意識師(見攝大乘論),以意識為本而說明諸識,以為意識對外而了別五塵時,即為一般所說的前五識;意識又向內而執取根身。這向內而執取根身的,即等於一般所說的阿陀那識。此意識為本的意識,應為從意而生的意識,不只是六識中的意識。





在下的解釋是這樣的:





1. 印順老法師原文:佛的區別識類,本以六根為主要根據,





 在下的解釋:佛所教的區分「識的種類」是依照六根「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為根據。





印順老法師原文:那裡會有七識、八識?大乘學者所說的第七識、第八識,都不過是意識的細分。





在下的解釋: 另外設立七識、八識,那麼(人有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如此第七識、第八識是要依於何根作用?)故此,大乘學者所說的第七識、第八識,都不過是(第六)意識的細分。





   
接續印順老法師怎麼說呢?印順老法師舉出「阿陀那識」為例,印順老法師在這一段接續說到(原文為藍色字體):這向內而執取根身的,即等於一般所說的阿陀那識。此意識為本的意識,應為從意而生的意識,不只是六識中的意識。」應注意到的是末一句說到:「(阿陀那識不只是六識中的(第六識)意識。末一句可知,蕭家班說印順法師否定第七、第八識係為斷章取義扭曲原意





 





印順法師《攝大乘論講記》:





「 雖然上座部說有所緣行相不可知的細意識,但這在唯識家看來,那就是阿賴耶識,不過名字不同罷了。
( Y 6p120 )

他把 不可知的細意識 當作第八識 阿賴耶識,還說唯識家看來 細意識 跟 阿賴耶識 只是名字不同罷了;如果是唯識家,一定不會說這種話,因為
佛陀在經中說,凡所有意識不管再細分到怎麼的細,都攝屬於意識,所以第六意識跟第八識是不一樣的。





    蕭集團所抨擊印順老法師的上文纏七夾八、在繞口令,沒甚麼價值。


直接看原文,以下原文頗長(原文為藍色字體):





『攝大乘論講記』中之經文
結生相續不成 云何為生雜染不成?結相續時不相應故。若有於此非等引地沒已生時,依中有位意起染污意識結生相續,此染污意識於中有中滅,於母胎中識羯羅藍更相和合。若即意識與彼和合,既和合已依止此識於母胎中有意識轉。若爾,即應有二意識於母胎中同時而轉。又即與彼和合之識是意識性,不應道理,依染污故,時無斷故,意識所緣不可得故。設和合識即是意識,為此和合意識即是一切種子識?為依止此識所生餘意識是一切種子識?若此和合識是一切種子識,即是阿賴耶識,汝以異名立為意識。若能依止識是一切種子識,是則所依因識非一切種子識,能依果識是一切種子識,不應道理。是故成就此和合識非是意識,但是異熟識,是一切種子識。





『攝大乘論講記』中之講文生雜染不成,就是在一期生命的初生到命終的異熟果上,證明必有阿賴耶識的存在,現在且就非等引地的「結相續時不相應」來說。等引,印度話是三摩呬多,是色無色界的定名,通於有心無心,離開昏沈掉舉平等所引的
[P120] 定心,叫等引;或說等的本身就是定,由定引發功德,所以叫等引。簡單說,等引地就是上二界,非等引地就是欲界。結生相續,是後生接續前生。在結生相續的過程中,必須有阿賴耶識,假使沒有,結生相續是不可能的。





  如有眾生在「此非等引地」的欲界死「沒已」後,仍在非等引地的欲界受「生時」,死有與生有之間,有中有身,「依中有位」的「意」根,「起染污意識」,而作「結生相續」的活動,這「染污意識」緣生有境而起瞋或愛。它「於此中有中」剎那「滅」後,就進入生有位,「於母胎中識羯羅藍更相和合」。和合就是父精母血的羯羅藍,與入胎的識事相互結合,成為新生命的自體。當最初和合時,唯有異熟識,攬赤白二渧為所依,而攝受為自體,完成結生相續的工作。假使不承認有阿賴耶識,誰與羯羅藍和合呢?假若說:「即意識與彼」父精母血「和合」,「既和合」了以後,又「依止此」和合的意「識」,「於母胎中」復「有意識轉」起,那麼,「即應有二意識於母胎中同時而轉」了。最初入胎時的意識,有攝受生命自體的力量,當
[P121]
不能失掉,依止它再生起一個意識,這不是同時有兩個意識嗎?在一身中,同時有兩個意識生起,這是不可能的,契經中有明白的證據。並且這「與彼」羯羅藍「和合之識」,說它是「意識性」,是根本「不應道理」的。為什麼?(1)「依染污故」:中有末心的意識,緣生有而起瞋愛,是染污的;入母胎的三事和合識,就依止這染污意識而生。結生相續識的所依識,必定是依染污而起的,但一般的意識卻不然,不一定是依染污的,有時也依不染污。所以入胎和合識與意識有其不同,不應說它是意識性。(2)「時無斷故」(隋譯:此句與上文的依染污故,合為一句):結生相續的和合識從入胎到老死,在一期生命中,是相續不斷的,意識卻有時間斷,像無想定等;可見和合識與意識不同。(3)「意識所緣不可得故」:意識的所緣,明了可得,但母胎中的和合識,所緣境是不可知的。緣境不可知的和合識,自然不是緣境明了可得的意識性了。雖然上座部說有所緣行相不可知的細意識,但這在唯識家看來,那就是阿賴耶識,不過名字不同罷了。
[P122]





  縱然退一步承認這「和合識即是意識」,那麼,還是「此和合意識即是一切種子識」呢?還是以這和合意識為依止,「依止此識所生」的「其餘意識是一切種子識」呢?若說「和合識是一切種子識」,那和合意識「即是」大乘所說的「阿賴耶識」,不過你不歡喜稱它阿賴耶,「以異名立為意識」罷了。若說依止和合識所生的「能依止識是一切種子識」,那就很可笑了!「所依」止的和合「因識非一切種子識」,所生的「能依果識」,反稱它「是一切種子識」,這樣因果倒置,怎麼合乎「道理」?這樣,「成就」這與羯羅藍「和合識非是意識,但是」阿賴耶果相的「異熟識」與因相的「一切種子識」。





    我說啊!! 以上印順老法師所說的:「雖然上座部說有所緣行相不可知的細意識,但這在唯識家看來,那就是阿賴耶識,不過名字不同罷了。」這句話,承下啟下的文章脈絡,都是《攝大乘論》在證明有「阿賴耶識」存在的論證,蕭集團卻說印老否認「阿賴耶識」的存在,蕭集團的程度豈不令人失笑。





再次,蕭集團又再續引下述經文:





《雜阿含經》卷 9 :『佛告比丘:「眼因緣色,眼識生。所以者何?若眼識生,一切眼色因緣故,耳聲因緣、鼻香因緣、舌味因緣、意法因緣意識生。所以者何?
諸所有意識,彼一切皆意法因緣生故,是名比丘眼識因緣生,乃至意識因緣生。 」 (CBETA, T02, no. 99, p.
57, c17-22)





蕭集團對上述經文解釋如下:





意即 佛說:「 諸所有意識,彼一切意識皆意根觸法塵為緣而生」
,就是說 「所有的意識心」 不管再怎麼的細分,都是在「意法因緣之下而出生的」,這是意識心的體性,是因緣和合而有的法; 既然意識心是眾因緣和合而生的法,當然緣盡就會消失不見,所以會斷滅的「第六意識心」是跟「不生不滅的第八識心」不同的,怎麼能像印順法師那樣說攝屬於「第六意識心」的「細意識」就是「第八識阿賴耶識」,「
不過名字不同罷了」;既然 「 意識的細分」是會斷滅的「妄識」,在 他又說「 第七識、第八識,都不過是意識的細分 。」的情形下, 就 變成只有六個識,而沒有「真相識」的六識論了,他否定「出生萬法根源的真相識第八識」,
那當然他是六識論者的無因論邪見者了!





討論如下:





1. 蕭集團所謂六識論者的無因論邪見者」這句話如果成立,那麼蕭集團所引的《雜阿含經》卷 9 :『眼因緣色,眼識生。所以者何?...彼一切皆意法因緣生故,是名比丘眼識因緣生,乃至意識因緣生。 」 (CBETA,
T02, no. 99, p. 57, c17-22)
豈非成了邪見文章!!


 


蕭集團的程度令人失笑。





 





2. 蕭集團所謂所以會斷滅的「第六意識心」是跟「不生不滅的第八識心」不同的





何為「不生不滅」?





心經上說:「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





何為「諸法空相」?





斌宗老法師《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要釋》中說到:「諸法』即前五蘊,及後之十二入,十八界,十二因緣,四諦等。『空相』就是真空實相;意謂此色受想行識的五蘊等諸法,皆是真如緣起的一種現象,當體即是真空實相;故曰是諸法空相。





故說起來豈止第八識不生不滅,第六識也「當體即是真空實相」是不生不滅的!!!





蕭集團是外行人講外行話!!





蕭集團您們知道我在說甚麼嗎?





!!  說不定您們還搞不懂我話裡的含意吧!!!


 看不懂的話再多看幾次吧!!





 





3. 蕭集團所謂(印順老法師)又說「 第七識、第八識,都不過是意識的細分
。」


 


可見印順老法師並沒有否認七、八識的存在。





2.
印順法師說 大乘非佛說:





釋印順《以佛法研究佛法》:「現在要開始討論大乘了。佛世,當然沒有後期的大乘經典,可以說大乘經非釋迦佛親說。」
P175





1. 請看原文,印順老法師《大乘是佛說論》。





  http://www.yinshun.org.tw/books/22/yinshun22-08.html


 




  


印順《大乘是佛說論》的序裡寫到:「世諦流布的,是顯現於世間的佛法,就不能違反世諦流布的一般性。」

講白一點印順法師這篇大乘是佛說論文章就是要攝受、接引那一群不信「大乘是佛說」的人,來令他們信仰大乘佛法。



再講白一點





印順法師這裡用「世諦的論說方式」,


                接引那些「執著於世諦的可憐人」來信仰「大乘佛法」。








2. 印順老法師《大乘是佛說論》所說的(原文為藍色字體):現在要開始討論大乘了。佛世,當然沒有後期的大乘經典,可以說大乘經非釋迦佛親說。但菩薩道──修菩薩行,下度眾生,上求佛果的思想,應該存在,也就是大乘是佛說、是佛法。關於菩薩道,釋尊自己,就是一個不需要解說的事實




   我的觀點是大乘是「自利利他、自度度他」,而印順老法師所說的:釋尊自己(作為一個大乘行者自利利他、自度度他就是一個不需要解說的事實





從這裡看印順並非蕭集團所謂的「印順法師說 大乘非佛說:」。大乘的存在是如同印順老法師所謂「不需要解說的事實」,因為釋尊自己是一個大乘行者。





 




3. 《法華經科註》說到: 智者大師讀經,至是名真精進是名真法供養,悟靈山一會儼然未散。




    釋迦牟尼佛於智者大師讀經時,仍在法華會上講法華經。兩者相距千餘年,智者大師所悟靈山一會儼然未散




    這「儼然未散的法華會」是2556年前的釋迦牟尼佛講法華經?




    亦或佛滅度後,智者大師538年-597年),所處隋代的釋迦牟尼佛講法華經?

    去想一想!!



       


   






然而請看釋尊怎麼說的:





《妙法蓮華經》卷 1 2 方便品〉:





「舍利弗!汝等當一心信解受持佛語。諸佛如來言無虛妄,無有餘乘,唯一佛乘。」 (CBETA, T09, no. 262, p. 7, c7-9)

《妙法蓮華經》卷 3
7
化城喻品〉:





「世間無有二乘而得滅度,唯一佛乘得滅度耳。」 (CBETA, T09,
no. 262, p. 25, c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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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http://www.a202.idv.tw/a202-big5/Book0-9/book3004.htm





印順法師主張:





極樂世界非真實有





 ——印順法師認為彌陀信仰是太陽崇拜之淨化





           





  印順法師說:「仔細研究起來,阿彌陀佛與太陽是有關係的。印度的婆羅門教,有以太陽為崇拜對象的。佛法雖本無此說,
然在大乘普應眾機的過程中,太陽崇拜的思想,也就方便的含攝到阿彌陀中。





 





  這是從哪裡知道的呢?一、『觀無量壽佛經』第一觀是落日觀;再從此逐次觀水、觀地、觀園林、房屋,觀阿彌陀佛、觀音、勢至等。這即是以落日為根本曼荼羅;阿彌陀佛的依正莊嚴,即依太陽而生起顯現。





 





  『夕陽無限好,只是近黃昏』,這是中國人的看法。在印度,落日作為光明的歸宿、依處看。太陽落山,不是沒有了,而是一切的光明歸藏於此。明天的太陽東昇,即是依此為本而顯現的。





 





  佛法說涅槃為空寂、為寂滅、為本不生;於空寂、寂靜、無生中,起無邊化用。佛法是以寂滅為本性的;落日也是這樣,是光明藏,是一切光明的究極所依。





 





  『無量壽佛經』 ( 即大阿彌陀經 ) 說:禮敬阿彌陀佛,應當「向落日處」,所以, 阿彌陀佛不但是西方,這實在就是太陽崇拜的淨化,攝取太陽崇拜的思想
,於一切——無量佛中,引出無量光的佛名。」





( 摘自印順法師一九九八年著《淨土與禪》 22 )





這個問題老掉牙了,我早就回過了,蕭集團自己去找。


延伸閱讀:


 




蕭平實 用不實言論 抹黑 印順導師彌陀信仰 證據04(兼 回覆 jameslusa78)


http://tw.myblog.yahoo.com/jw!qMSDBaWfHwXMqhq5OIST5zp9qLCbmZBspoo-/article?mid=245&prev=320&nex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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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13《衲履足跡》恩澤廣被 三節合一


 


http://www.youtube.com/watch?feature=endscreen&v=X-qpTfrWrHY&NR=1


 






...mid=23423 ~~~~~~~~~~~~~~~~~~~~~~~~~~~~~~~ 2009大悲心水陸法會網路共修布達與拜託大家協助印隆研究 2009大悲心水陸法會網路共修的時間已經出來了,謹跟大家布達: http... - 相關資訊

http://tw.myblog.yahoo.com/jw!OsI2Lq.CGRkkcSOzjy3xXriK3H... - 11月27日 上午11:29


 





祭司王約翰





葡萄牙的影響




在當時的歐洲流傳著一個傳說,在遙遠的東方有一個基督教王國,其君主稱為Prester John;因此許多歐洲探險隊爭相出發尋找這個傳說中的國家。1490左右,一個葡萄牙探險家Pedro de Covilham抵達了衣索比亞,並認為這就是那傳說中的基督教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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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司王約翰Prester John)的傳說,於1217世紀盛行於歐洲,內容是傳聞於東方充斥穆斯林異教徒的地域中,存在由一名基督教宗主教)之祭司皇帝所統治的神秘國度。關於這個王國的記載,見於中世紀流行的多部虛構作品。甚至在馬可波羅的遊記中也提到了他[1]。據稱,祭司王約翰是東方三博士的後裔,是一名寬厚和正直的君主,統領一片充滿財寶和珍禽異獸、聖多馬曾居住的土地。該國內有「亞歷山大之門」和「不老之泉」等勝地,邊疆更為樂園所包圍。他擁有的寶物包括一面可看見每一寸國土的鏡子。他的王國富庶得難以想像。據說他是中亞的基督教捍衛者,曾經大破波斯軍,之後大軍直揮耶路撒冷,但因底格里斯河結冰無法渡過才作罷。還有傳說認為,耶穌基督曾應許使徒約翰將活著見到祂的再臨,因此祭司王約翰,便是那一位擁有不老不死之身的使徒約翰本人。





事實上,祭司王約翰應是基督徒屢次十字軍東征不順利之後,所流傳出的一個希望人物。





這個傳說中的國王,極有可能是源自西遼耶律大石,他原來是遼國大將,在滅了之後,率眾西走,傳奇性地在新疆地區打下一片天地,於1124年建立西遼,甚至控制了絲路要衝的撒馬爾罕一帶,被人稱為「菊兒汗」Gur-khan。因為他是契丹人,他所建的西遼王國也被稱做Kara Khitan(黑契丹)。西遼令塞爾柱帝國蘇丹桑賈爾Ahmed Sanjar)感到威脅,桑賈爾於1141年派出大軍討伐,但耶律大石以寡擊眾,大破塞爾柱軍。這個著名的戰役被傳到當時戰績低迷的十字軍的耳朵,成為一個振奮的消息。西遼在宗教上相當自由,耶律大石朝廷中兼容並蓄,雖然以佛教徒為主,但也有伊斯蘭徒、猶太教徒、伊斯蘭教徒、摩尼教徒,甚至為數不少的景教徒(基督教涅斯多留教派),大概因此而被渲染成基督教王國。歐洲人認為若能聯合祭司王約翰,可出兵東西夾擊伊斯蘭教徒,奪回聖地耶路撒。因此屢屢有人用此來勸說教宗,再發動十字軍東征,後來更有人假冒他的名義寫信給教宗。而「菊兒汗」這個頭銜,經過希伯來文敘利亞文、和拉丁文的多次轉譯,終於成了Johannes,或John





西遼一直到1211年,才被成吉思汗所滅。但成吉思汗出擊花剌子模時,他又被認為是祭司王約翰。





16世紀初,葡萄牙人航海繞過非洲好望角,在東非衣索比亞找到一個基督教王國,當時他們認定這便是祭司王約翰的王國。衣索比亞人曾一度想找葡萄牙人抵抗穆斯林入侵。但其實兩者教義差異極大,衣索比亞人信仰的是埃及科普特派,因此兩者最後不歡而散。





也有傳說,他的真實身份是克烈人的王汗,或乃蠻塔陽汗屈出律。也有人認為是指中國皇帝,或是印度皇帝。





[] 參考文獻






  1. ^ 〔法〕勒內·格魯塞:《成吉思汗》,國際文化出版公司




 





 


 





內陸亞細亞文明(二十七)

大遼與西遼





遼國統治期
(dynastic
period)



遼國是要到太宗耶律德光才建立。耶律德光在位時最大的成就是從後晉皇帝石敬塘手中得到燕雲十六州。燕雲十六州分別是幽(今大興縣)、薊(薊縣)、瀛(河間縣),莫(任邱縣)、涿(涿縣)、檀(密雲縣)、順(順義縣),新(涿鹿縣)、媯(懷來縣)、儒(延慶縣)、武(宣化縣)、蔚(蔚縣),雲(大同縣)、應(應縣)、寰(朔縣東)、朔(朔縣)(大約從山西省至河北省)。燕雲十六州之失使以後的北宋無險可守,其對外用兵之弱亦源於此。遼國於947年建立,同年耶律德光病逝。




遼國取得燕雲十六州後,經常侵擾北宋,宋遼交戰數次,多數都是遼勝宋敗收場。直至1005年,遼聖宗與宋真宗簽訂澶淵之盟才大致平息邊境糾紛。




遼國開始大衰落是源於遼道宗耶律洪基(即小說天龍八部入面的遼帝,在位於1055-1101),他沉迷酒色,好獵賭博、逼死皇后、禍及太子。到天祚帝(1101-1125)即位時,遼國內有民變,外有女真侵擾,最後遼國為金人所破,亡國於1125年。




遼國雖然亡國,在中國歴史的記載就此結束,但其在中亞的歴史才剛剛開始。




西遼時代
(Western
Liao/ Qara Kitai)



話說遼國亡後,其皇族的一支耶律大石率殘軍西逃,最後走入中亞(Trans-Saxonia)重建政權。當時中亞被可汗皇朝佔領(Qarakhanid dynasty,昔日回紇西逃的其中一支,入中亞後改奉伊斯蘭教),而可汗皇朝又正派兵與從西方東征的十字軍交戰,忽然從後冒出一個耶律大石,可汗王朝大敗,而耶律大石則佔領其地。耶律大石的突然出現滅伊斯蘭國家,在基督徒眼中被視為神跡,耶律大石亦因此被譽為Prester John,即傳說中由上帝派來消滅伊斯蘭教的聖王。




西遼國祚有88年。後期的西遼受花剌子模國困擾,當時成吉思汗征討乃蠻部,首領太陽汗戰敗,其子屈出律逃入西遼。屈出律深受西遼王直魯古所信任,但屈出律為復興乃蠻部,竟與花剌子模國首領摩訶末瓜分西遼。西遼最後於1211年亡於屈出律之手。直魯古雖被尊為太上皇,但始終两年後在憂憤中死去。




不過成吉思汗的西征始終冇放過屈出律,屈出律最後於1218年被殺。





 





 





請教遼國為何是聖約翰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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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54989 ( 初學者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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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09 15: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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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09 23: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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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脅北宋契丹人所建立的遼國



為何是十二世紀歐洲人廣傳的大聖約翰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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ㄧ杯羹 ( 初學者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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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09 16: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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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時期,契丹人所建立遼國(疆域東北至今庫頁島,北至蒙古國中部的楞格河、石勒喀河一帶,西到阿爾泰山,南部至今天津市的海河、河北省霸縣、山西省雁門關一線與北宋交界,與當時統治中原江南的宋朝相對峙。)應該並不是十二世紀所傳的大聖約翰國。





大聖約翰國這名稱,我在歷史記載中沒有查證到,但在遼國(西元9161125)滅亡後,遼的宗室‧耶律大石還帶領著族人遷往西方,在其控制區域東至高昌,西抵裡海。而這位耶律大石先生曾被景教徒稱頌他是傳說中的祭司王約翰。<span lang="EN-US</bod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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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僧眾 除了恭敬之外  還是『恭敬』不能有別的念頭


這是在下的看法 


 



再次  用無中生有  造假不實的語言文字抹黑 僧眾    罪業難量



 


學習佛法   千千萬萬要把貢高自大的邪心放下 


魔王並非僅僅用飛精附人控制人而已   莫要忽視魔的能耐了


一個學佛的人只要我慢心一起   則自然與魔心「道交感應」



 


傲慢就是魔  貢高就是魔


波旬不過只是外魔   一個也有壽盡的眾生而已


 


而魔性卻是透過意念、文字 ,可以傳染到你的心理的


 


切莫與魔羅 道交感應 沆瀣一氣 


 


 一個念頭   種一個因


 一個惡口   種一個因


 


甚麼是僧 


甚麼是因 甚麼是果 


甚麼是  過去 現在 未來


甚麼是  內外


 


佛法無多求  但求自心垢盡


 



毀謗 抹黑 僧眾  

甚至還妄想要把 僧眾給架空



這是大重罪
    沒得商量



 


真的  要好好為自己著想


 


 


 



說僧過惡‧犯大重罪


 



曇影法師著


節錄自慈雲一六八期


 


佛陀不允許任何人造口業、毀謗出家僧眾,若說僧尼過惡,其人即違犯無量重罪。『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卷三、佛陀告訴天藏大梵天說:「復次大梵!若有依我而出家者,犯戒惡行,內懷腐敗,如穢蝸螺,實非沙門,自稱沙門;實非梵行,自稱梵行;恆為種種煩惱所勝,敗壞傾覆。如是苾芻(比丘)」雖破禁戒,行諸惡行,而為一切天、龍(八部眾名略)、人、非人等,作善知識,示導無量功德伏藏。


 


如是苾芻雖非法器,而剃鬚髮披服袈裟,進止威儀同諸聖賢;因見彼故,無量有情種種善根,皆得生長。又能開示無量有情善趣生天,涅槃正路。是故,依我(佛)而出家者,若持戒、若破戒,下至無戒,我尚不許轉輪聖王及餘國王諸大臣等,依俗正法以鞭杖等捶拷其身,或閉牢獄,或復呵罵(後略)。


 


如是破戒惡行苾芻,一切白衣(信眾—居士)皆應守護,恭敬供養;我(佛)終不許諸在家者,以鞭杖等捶拷其身,或閉牢獄,或復呵罵......。爾時世尊,而說頌曰:


 


瞻博迦華雖萎悴,


而尚勝彼諸餘華,


破戒惡行諸苾芻,


猶勝一切外道眾。


 


(前略)佛告尊者優波離言:我終不許外道、俗人舉苾芻罪,我尚不許諸苾芻僧不依於法,率爾呵舉破戒苾芻,何況驅擯?......當知有十非法,率爾呵舉破戒苾芻,便獲大罪;諸有智者,皆不應受。何等為十?


 


一者不和僧眾於國王前,率爾呵舉破戒苾芻。


二者不和僧眾於梵志眾前,率爾呵舉破戒苾芻。


三者不和僧眾於宰官眾前,率爾呵舉破戒苾芻。


四者不和僧眾於諸長者、居士眾前,率爾呵舉破戒苾芻。


五者女人眾前,率爾呵舉破戒苾芻。


六者男子眾前,率爾呵舉破戒苾芻。


七者淨人眾前,率爾呵舉破戒苾芻。


八者眾多苾芻、苾芻尼前,率爾呵舉破戒苾芻。


九者宿怨嫌前,率爾呵舉破戒苾芻。


十者內懷忿恨,率爾呵舉破戒苾芻。


 


如是十種,名為非法,率爾呵舉破戒苾芻,便獲大罪。設依實事而呵舉者,尚不應受,況於非實?諸有受者,亦得大罪。」由此可知,非但在家信眾說比丘過惡,犯大重罪,必受惡報;身為出家僧眾,說比丘過惡,也是同樣犯大重罪。因此,佛陀為了避免緇素造口業,特別教戒僧眾,不得向未受具戒者說比丘過惡。


 


戒經—『薩婆多毘尼毘婆沙』卷六說:「為大護佛法故,若向白衣(在家信眾)說比丘罪惡,則前人(信眾)於佛法中無信敬心;寧破塔壞像(此極重罪),不向未受具戒人說比丘過惡;若說過罪,則破法身」。說比丘過惡(是非)的人,其罪業超過毀破「佛塔」和「佛像」的重罪。


 


『信力入印法門經』卷五、佛陀告訴文殊菩薩說:「(前略)若其有人謗菩薩者,彼人名為謗佛謗法。(中略)文殊師利!若有男子女人,恆河沙等諸佛塔廟,破壞焚燒。文殊師利!若復有男子女人,於信大乘菩薩眾生,起瞋恚心罵辱毀訾。文殊師利!此罪過前,無量阿僧祇。何以故?以從菩薩生諸佛故;以從諸佛有塔廟故;以因佛有一切世間諸天人故。是故供養諸菩薩者,即是供養諸佛如來。若有供養諸菩薩者,即是供養三世諸佛。毀訾菩薩,即是毀訾三世諸佛。」此中所謂菩薩,是指修學大乘佛法的人。


 


『華手經』卷七說:「佛告舍利弗:若人障礙壞菩薩心,得無量罪。如人欲壞無價寶珠,是人則失無量財利。如是舍利弗!若人壞亂菩薩心者,則為毀滅無量法寶。(中略)舍利弗!譬如有人壞日宮殿,是人則為滅四天下眾生光明。如是舍利弗!若人壞亂菩薩心者,當知是人則為毀滅十方世界一切眾生大法光明。......當知破壞菩薩心者,則得無量無邊深罪。


 


舍利弗!如人惡心出佛身血,若復有人破戒不信。毀壞捨離是菩薩心者,其罪正等。舍利弗!置是惡心出佛身血,我說具足五逆重罪;若人毀壞菩薩心者,其罪過此。何以故?起五逆罪尚不能壞一佛之法,若人毀壞菩薩心者,則為斷滅一切佛法。舍利弗!譬如殺牛則為已壞乳酪及酥。如是舍利弗!若人破壞菩薩心者,則為斷滅一切佛慧。是故舍利弗!若人破戒不信,呵罵訾毀壞菩薩心,當知此罪過於五逆。」世間若無僧眾則無佛法,所以說僧眾是非者,其罪業無量無邊。


 


『謗佛經』佛陀告訴不畏行菩薩說:「(前略)爾時彼長者子,說彼比丘毀破淨戒,彼(長者子)惡業報,九十千年墮大地獄;於五百世,雖生人中,受黃門身,生夷人中,生邪見家;於六百世,生盲無舌(後略)。」


 


若見法師實破戒者,不得生瞋,尚不應說,何況耳聞而得說耶?善男子!若有挑拔一切眾生眼目罪聚,若斷一切諸眾生所有罪聚,若有於法師,生於惡心,逕迴面頃,所得罪聚,彼前罪聚於此罪聚,一百分中不等其一,......乃至憂波尼沙陀分中,不等其一。何以故?若謗法師,即是謗佛。」毀謗法師(無論其事真假),罪同謗佛;其毀謗人,必墮無間地獄,受大苦報,無解脫之期。


 


『大乘寶要義論』卷四說:「如地藏經云:佛言:地藏!(中略)彼等愚癡旃陀羅人,不怖不觀後世果報,於我法中出家人所,若是法器、若非法器,以種種緣伺求過失。謂以惡言剋責楚撻其身,制止資身所有受用,復於種種俗事業中而生條制,或窺其遲緩,或覘其承事。求過失已,而為條制,如是乃至欲害其命,彼諸人等於三世一切佛世尊所生極過失,當墮阿鼻大地獄中,斷滅善根,焚燒相續,一切智者常所遠離。」(另見『大乘大集地藏十輪經』卷四)。


 


毀滅佛塔(佛寺)破壞佛像,其罪雖是極為深重,但尚不及說比丘(僧眾)過惡的無間重罪。所以『戒經』說:「寧可毀塔壞寺,不說他比丘粗惡罪。」古人也說:「寧動千江月,不動道人心。」


 


『月燈三昧經』卷五,佛陀告訴月光童子偈云:


 


所有一切閻浮處,毀壞一切佛塔廟,


若有毀謗佛菩提,其罪廣大多於彼。


若有殺害阿羅漢,其罪無量無邊際,


若有誹謗修多羅,其罪獲報多於彼。


須知口禍債難償,一語能招萬世殃;


智者三尊恭敬禮,癡人七慢毀資糧。


 


從前,釋迦佛陀在舍衛國祇園精舍說法時,大哥羅比丘,長期住在墓地(燒屍、棄死人之處),修諸苦行。他以裹死人的布為衣,又以人家祭饗亡靈的五團物為食。因此,有人出葬,他才能獲得一點祭品充飢。否則,他就飢餓得身體羸瘦,四肢無力。


 


有一天,城中有一位婆羅門逝世,親族們為他嚴飾喪禮,然後送到棄屍林火化,妻子及其女兒在旁邊啼哭。是時,大哥羅比丘在看燒死屍。婆羅門女看見比丘之後,稟白她的母親說:「媽媽!今此聖者(印度人稱呼出家人為聖者」大哥羅,好像瞎眼的烏鴉,守屍而住。」當時有人把這話告訴比丘。諸比丘就把婆羅門女說的話稟白世尊。


 


佛陀告訴諸比丘說:「那個婆羅門女作粗惡言,共相輕毀我出家弟子,造此口業自為損害,緣斯惡業於五百生中,常為瞎烏。」此時遠近人民都在互相傳聞,說:「世尊記彼婆羅門女,於五百生中常為瞎烏。」其母聽到此語說:「佛記我女五百生內常為瞎烏,何苦之甚!」於是即帶其女來到佛陀座前,懇求佛陀說:「世尊!唯願慈悲寬恕此小女無知,她非毒害心輒出此言,敬請世尊容捨她吧!」


 


佛陀告訴婆羅門婦說:「我怎麼會惡咒她受苦?由此女子輕心粗語,造此口業而墮於旁生中,好在她不是惡意,才墮此旁生中,否則,當墮地獄。」女人聽後即便離去(事見『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卷三十六)。


 


婆羅門女心無惡意,只說大哥羅比丘「猶如瞎烏」這句話,即便五百世墮在旁生中為生盲烏鴉。如今,有人以瞋恨心罵辱比丘(和尚)僧眾,其人造此口業,不知道會受什麼惡報?『辯意長者子經』佛陀以偈頌告訴長者子說:


 


欺詐迷惑眾,常無有至誠,


心口所作行,令身受罪深。


若生地獄中,鐵鉤鉤舌出,


烊銅灌其口,晝夜不解休。


若當生為人,口氣常腥臭,


人見便不喜,無有和悅歡。


常遇縣官事,為人所譏論,


遭逢眾厄難,心意初不安。


死還入地獄,出則為畜生,


輾轉五道中,不脫眾苦難。


 


又說:


 


人心是毒根,口為禍之門,


心念而口煙,身受其罪殃。


 


『妙法聖念處經』卷二,佛陀告訴諸比丘說:「寧持利刃,斷於舌根,不以此舌說染欲事(中略)。爾時世尊,而說頌曰:


 


愚迷諸有情,貪財行虛誑,


地獄業所牽,焚燒受諸苦。


亦如諸毒藥,自飲還自害,


造業亦復然,似影恆隨逐。


又如出火木,生火能自害,


苦果隨惡因,自作應自受。」


 


『大方便佛報恩經』卷三,佛陀告訴阿難尊者說:「(前略)爾時三藏比丘,以一惡言訶罵上座(長老比丘—法師),五百世中常作狗身。一切大眾聞佛說法,皆驚戰悚,俱發聲言:怪哉!苦哉!世間毒禍莫先於口。爾時無量百千人,皆立誓願,而說偈言:


 


假使熱鐵輪,在我頂上旋,


終不為此苦,而發於惡言。


假使熱鐵輪,在我頂上旋,


終不為此苦,毀聖及善人。」


 


『分別善惡報應經』卷上,佛陀告訴諸比丘頌曰:


 


於佛起惡心,毀謗生輕慢,


入大地獄中,受苦無窮盡。


有諸數取趣,於師及比丘,


暫時起惡心,命終墮地獄。


若於如來處,起大瞋恨心,


皆墮惡道中,輪迴恆受苦。


 


『分別業報略經』說:


 


粗言觸惱人,好發他陰私,


剛強難調伏,生焰口餓鬼。




 



參考資料


 


1.  佛陀不允許任何人造口業、毀謗出家僧眾,若說僧尼過惡,其人即違犯無量重罪。


http://book.bfnn.org/article2/194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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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只是增補資料


 


增補   紙本資料如下:


    《廣公上人事蹟續編 承天禪寺編印》 裡 清清楚楚地寫到:


    正月初四早晨,喚弟子傳聞及大眾佇立於殿外曬太陽,隨即又囑傳聞師於身旁坐下,並謂:「你可以了,他們(指大眾)還沒有。」 如下:





 


另外,廣欽老和尚的傳法弟子,除年譜中所提到的傳聞法師之外,包括有:照霞、振光、達航、慧印、傳斌、傳悔、如田等法師。


如下《廣公上人事蹟續編 承天禪寺編印 》第258 259260頁所刊載,有關 傳法弟子記載於第260頁。如下:










 


    廣欽老和尚的傳法弟子  如田法師亦於其常樂我淨語錄中,


記載  廣欽老和尚傳法的過程。  如下:






 


上附的圖檔,都不再用色筆加註畫框,蕭平實集團的傻孩子們啊!為自己的前途好好想想。


 


看不懂這篇寫什麼的,請點下面參考資料後,再回頭看這一篇。



 


參考資料


 


1. 猛往自己臉上貼 金箔 的 蕭平實達人


http://tw.myblog.yahoo.com/jw!qMSDBaWfHwXMqhq5OIST5zp9qLCbmZBspoo-/article?mid=119&prev=122&l=f&fid=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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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圖    外道蕭平實謗佛謗法謗僧的斑斑罪證 一文     


網址如下


http://www.folou.com/thread-227690-1-1.html


......................................................................................


 


對於上文


蕭集團的會員們  很積極地給予「法義辯證」馬上出了 一篇「

讀《邪魔外道....斑斑罪證》之我見



 


其中一段  簡圖如下


 


這一個畫面可以區分為三個段落 如下:


沒有被紅色框框劃入的 可歸類為「謾罵 或無關推論的話」





簡單地說一下


上面的「法義辯證」


第一段    和第二段 的「意指」  是不同的。


 


第三段  本身就是有很大的問題的一段話,第三段的第一句就錯得離譜。


 


結果


第一段    和第二段 連結起來,意指不同,居然還要推出、用以「 證 明」錯得離譜的第三段,更是「荒謬」。


 


真可謂是


 



 


蕭平實集團的會員啊!為自己的前途,仔細想想哪裡出問題。


 



上文看不懂的  


要找自己錯在哪裡    請自行  到   延伸閱讀:



1. 談離念靈知與真妄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08012201931


2. 請教 ben大德〝離念靈知心〞是意識心嗎?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206042800534


 


3. 一念不生全體現 六根忽動被雲遮


 



http://www.drbachinese.org/online_reading/dharma_talks/Sutra_Selection2/selections_02_56.htm



 

4. 「一念不生之靈知心為真心」是錯誤嗎?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10042805420&q=1405120420099&p=%E9%9B%A2%E5%BF%B5%E9%9D%88%E7%9F%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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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drbachinese.org/online_reading/dharma_talks/Sutra_Selection3/volume80.htm


http://www.wretch.cc/blog/mikawa&category_id=13545437


蕭平實稱讚密勒日巴是究竟解脫聖者。


http://www.wretch.cc/blog/mikawa&category_id=13545437


 


http://iexwhy3s.com/forum//index.php?showtopic=287


 


 


《像法決疑經》云:『佛言:「若人於阿僧祇劫,
T48n2017_p0981c02(05)║
以身供養十方諸佛,并諸菩薩及聲聞眾,
T48n2017_p0981c03(06)║
不如有人施與畜生一口之食,其福勝彼,
T48n2017_p0981c04(07)║
百千萬倍無量無邊。」』《丈夫論》云:『悲心施一人,功德如大地;
T48n2017_p0981c05(01)║
為己施一切,得報如芥子。救一厄難人,
T48n2017_p0981c06(02)║
勝餘一切施;眾星雖有光,不如一月明。』《華嚴經》
T48n2017_p0981c07(00)║
云:『菩薩乃至施與畜生之食,一摶一粒,
T48n2017_p0981c08(02)║
咸作是願:「當令此等,捨畜生道;利益安樂,
T48n2017_p0981c09(03)║
究竟解脫,永度苦海、永滅苦受、永除苦蘊、永斷苦覺;
T48n2017_p0981c10(00)║
苦聚、苦行、苦因、苦本,及諸苦處,
T48n2017_p0981c11(05)║
願彼眾生皆得捨離。」菩薩如是,專心繫念一切眾生;
T48n2017_p0981c12(02)║
以彼善根而為上首,為其迴向一切種智。』
T48n2017_p0981c13(04)║
《大涅槃經》云:『佛過去惟修一慈,經此劫世七反成壞,
T48n2017_p0981c14(00)║
不來生此。世界壞時,生光音天;
T48n2017_p0981c15(05)║
世界成時生梵天中,作大梵王;三十六反為大帝釋;
T48n2017_p0981c16(02)║
無量百千世,作轉輪聖王,乃至成佛。』 「又師子現指,
T48n2017_p0981c17(00)║
醉象禮足,慈母遇子,盲則得明,城變金璃,
T48n2017_p0981c18(00)║
石舉空界,釋女瘡合,調達病痊,
T48n2017_p0981c19(05)║
皆是本師積劫熏修,慈善根力,能令苦者見如是事。
T48n2017_p0981c20(02)║
今既承紹,合履玄蹤;乃至放生贖命,止殺興哀。
T48n2017_p0981c21(00)║
斷燒煮之殃,釋籠罩之縶;續壽量之海,
T48n2017_p0981c22(02)║
成慧命之因。遂得水陸全形,息陷網、吞鉤之苦;
T48n2017_p0981c23(01)║
飛沈任性,脫焚林、竭澤之憂。免使穴罷新胎,
T48n2017_p0981c24(01)║
巢無舊卵,脂消鼎鑊,肉碎刀砧。《梵網經》云:
T48n2017_p0981c25(03)║
『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業。一切男子是我父,
T48n2017_p0981c26(01)║
一切女子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
T48n2017_p0981c27(01)║
故六道眾生,皆是我父母。
T48n2017_p0981c28(08)║
而殺食者即殺我父母,亦殺我故身。一切地水,是我先身;
T48n2017_p0981c29(03)║
一切火風,是我本體,故常行放生。乃至若不爾者,
T48n2017_p0982a01(01)║
犯輕垢罪。』故知有情、無情不可傷害。《華嚴經》云:
T48n2017_p0982a02(00)║
『佛子,菩薩摩訶薩作大國王,於法自在,
T48n2017_p0982a03(02)║
普行教命,令除殺業;閻浮提內,城邑聚落,
T48n2017_p0982a04(03)║
一切屠殺皆令禁斷。無足、二足、多足,種種生類,
T48n2017_p0982a05(02)║
普施無畏,無欺奪心。廣修一切諸行,仁慈蒞物,
T48n2017_p0982a06(01)║
不行侵惱。發妙寶心,安隱眾生;於諸佛所,
T48n2017_p0982a07(02)║
立深志樂。常自安住,三種淨戒;亦令眾生,
T48n2017_p0982a08(03)║
皆如是住。菩薩摩訶薩,令諸眾生,住於五戒,
T48n2017_p0982a09(03)║
永斷殺業;以此善根,如是迴向,所謂:
T48n2017_p0982a10(07)║
「願一切眾生發菩薩心,具足智慧,永保壽命,無有終盡。」
T48n2017_p0982a11(02)║
乃至見眾生,心懷殘忍,損諸人畜,所有男形,
T48n2017_p0982a12(03)║
令身缺減,受諸楚毒;見是事已,起大慈悲,
T48n2017_p0982a13(03)║
而哀救之。令閻浮提,一切人民,皆捨此業。』《涅槃經》云:
T48n2017_p0982a14(00)║
『一切惜身命,無不畏刀杖;恕己以為喻,
T48n2017_p0982a15(02)║
勿殺勿行杖。』昔有禪僧鄧隱峰,未出家時,
T48n2017_p0982a16(03)║
曾射一猿子,墮地而終。須臾,猿母亦墮而死;
T48n2017_p0982a17(03)║
因剖腹開,見肝腸寸寸而斷。遂捨其射業,因此出家。
T48n2017_p0982a18(00)║
是知人形獸質,受報千差;愛結情根,
T48n2017_p0982a19(03)║
其類一等。所以失林窮虎,乃委命於廬中;鎩翮驚禽,
T48n2017_p0982a20(00)║
遂投身於案側。至如楊生養雀,
T48n2017_p0982a21(05)║
寧有意於玉環?孔氏放龜,本無情於金印。命既無於大小,
T48n2017_p0982a22(00)║
罪豈隔於賢愚?三業施為,切宜競慎。
T48n2017_p0982a23(03)║
誤傷誤殺,尚答餘殃;故作故為,
T48n2017_p0982a24(09)║
寧逃業跡?或受一日戒,或持八關齋;或不噉有情,或永斷葷血,
T48n2017_p0982a25(01)║
不值三災之地,能昇六欲之天;既為長壽之緣,
T48n2017_p0982a26(00)║
又積大慈之種。經云:『昔有迦羅越,興設大檀,
T48n2017_p0982a27(00)║
請佛及僧。時有一人賣酪,主人駐食,
T48n2017_p0982a28(03)║
勸令持齋聽經,至冥乃歸。婦語之言:「我朝來不食,
T48n2017_p0982a29(01)║
相待至今。」遂破夫齋。半齋之福,猶生天上,
T48n2017_p0982b01(02)║
七世人間,常得自然衣食。一日持齋,
T48n2017_p0982b02(05)║
得六十萬歲自然之糧;又有五福:一者、少病。二者、
T48n2017_p0982b03(03)║
身意安隱。三者、少婬。四者、少睡臥。五者、命終之後,
T48n2017_p0982b04(01)║
神得生天,常識宿命。』 「或懷慚抱愧,
T48n2017_p0982b05(05)║
常生慶幸之心;識分知恩,恒起報酬之想。《雜阿含經》云:
T48n2017_p0982b06(02)║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二淨法,能護世間。
T48n2017_p0982b07(02)║
何等為二?所謂慚、愧。假使世間,無此二淨法者,
T48n2017_p0982b08(01)║
世間亦不知有父母、兄弟、姊妹、妻子、宗親、師長、
T48n2017_p0982b09(01)║
尊卑之緒,顛倒混亂,如畜生趣。即說偈言:
T48n2017_p0982b10(02)║
『世間若無有,慚、愧二法者,違越清淨道,
T48n2017_p0982b11(03)║
向生老病死;世間若成就,慚、愧二法者,增長清淨道,
T48n2017_p0982b12(00)║
永關生死門。』」』 「或代誅贖罪,沒命救人;
T48n2017_p0982b13(03)║
或釋放狴牢,赦宥刑罰;或歸復遷客,招召逋民;
T48n2017_p0982b14(02)║
或停置關防,放諸商稅;或給濟貧病,撫恤孤惸。
T48n2017_p0982b15(01)║
常以仁恕居懷,恒將惠愛為念。若覺、若夢,
T48n2017_p0982b16(02)║
不忘慈心;乃至蠕動蜎飛,普皆覆護。《華嚴經》云:
T48n2017_p0982b17(00)║
『佛子,菩薩摩訶薩見有獄囚,五處被縛,
T48n2017_p0982b18(02)║
受諸苦毒,防衛驅逼,將之死地,欲斷其命;
T48n2017_p0982b19(03)║
乃至自捨身命,受諸苦毒。菩薩爾時語主者言:
T48n2017_p0982b20(03)║
「我願捨身,以代彼命;如此等苦,可以與我。
T48n2017_p0982b21(03)║
如彼人隨意皆作,設過彼苦阿僧祇倍,我亦當受,
T48n2017_p0982b22(01)║
令其解脫。我若見彼,將被殺害,不捨身命,
T48n2017_p0982b23(02)║
救贖其苦,則不名為住菩薩心。
T48n2017_p0982b24(08)║
何以故?我為救護一切眾生,發一切智菩提心故。」』《正法念經》云:
T48n2017_p0982b25(00)║
『造一所寺,不如救一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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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圖 『諸惡不作 眾善奉行 自淨其意 是諸佛教』是七佛通戒


是諸佛共教 是轉染為淨


 


......................................................................................






 


回覆一:關於印順導師的淨土思想



 


(一)從邏輯上討論:


 


 印順法師說:「仔細研究起來,阿彌陀佛與太陽是有關係的。東方淨土為天界的淨化,這是非常明顯的。


 


不論印順導師說:「阿彌陀佛與太陽是有關係的。」抑或印順導師說:「東方淨土為天界的淨化。


上述兩句關鍵語句,都僅僅是蕭平實誣指印順老法師 有所謂「否定淨土存


 


在」的「不能成為證據的『』」。


 


1.      首先,「阿彌陀佛與太陽是有關係的。」蕭平實不能根據此句,誣指印老否定淨土。


例如:我說:「爺爺和孫子是有關係的。」你能根據此句說:「我否定爺爺的存在」嗎?


所以,蕭平實的思路是錯的。


 


2.      次,印順導師說:「東方淨土為天界的淨化。蕭平實不能根據此句,誣指印老否定淨土。


例如:我說:「乾淨衣服是髒衣服的淨化。」你不能根據此句誣指說:「我否定乾淨衣服存在」。


髒衣服洗淨化後,變成乾淨衣服,不可能衣服就不見了。如同:天界淨化後的淨土,不會不存在一般。


所以,蕭平實的思路是錯的。


 


()從佛法上討論:淨土為天界的淨化。


    《法句經》卷下 述佛品『七佛通誡偈』述及:『諸惡莫作,諸﹝眾﹞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法』


1. 諸惡莫作,諸﹝眾﹞善奉行』就是轉「地獄、餓鬼、畜生、阿修羅」成為「人界、天界」,至極則為「天界」


2. 而再加上「自淨其意」就是轉有漏的「天界(人天善法)」為無漏的「淨土」。


 


    印順導師的「淨土為天界的淨化。」這句話是「轉穢土為淨土」的意思。



    天界再怎樣好的享福仍然是穢土,同屬穢土的天界非透過淨化不可。



    對於娑婆眾生而言,淨土是心中穢土(六凡法界)的淨化,由此得入佛海,簡單地說是如此。


 


 


回覆二:關於不偷盜


 


《大佛頂首楞嚴經》〈四種清淨明誨〉一節中


釋迦牟尼世尊 說道:「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後斷偷盜。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三決定清淨明誨。


是故阿難。若不斷偷修禪定者。譬如有人。水灌漏卮。欲求其滿。縱經塵劫。終無平復。


若諸比丘。衣缽之餘。分寸不蓄。乞食餘分。施餓眾生。


於大集會。合掌禮眾。有人捶詈。同於稱讚。


必使身心二俱捐捨。身肉骨血與眾生共。


不將如來不了義說。迴為己解。以誤初學。佛印是人得真三昧。


如我所說。名為佛說。不如此說。即波旬說。


 


1.      如果照你的邏輯:得真三昧的人,才能「身心二俱捐捨。身肉骨血與眾生共」。


那麼上文的解釋應該包括:得真三昧的人,才能「於大集會。合掌禮眾


得真三昧的人,才能「有人捶詈。同於稱讚


得真三昧的人,才能「乞食餘分。施餓眾生


而沒有得真三昧的人,上述的事都不能做嗎!


 


2. 你應該注意到文前有一句若不斷偷修禪定者


   如果你不「身心二俱捐捨


有個「沾粘」、有個「不捨」、有個「執著」,能得真三昧嗎?這連「修行」都還談不上。


「諸法無我」這是基礎佛學,應該好好想想。


  句子中的「時序」應該仔細看清楚,尤其是若不斷偷修禪定者」這ㄧ個句子中,有兩個動詞的使用,就有前後時序之分了



 


 


回覆三:關於達賴尊者


 


 


達賴尊者活了幾歲,這是尊者自己的事。就如同達賴多高、多重、面貌多好看、有沒有開悟等等,這些是達賴尊者自己的事,我不替別人操煩。


 



 


延伸閱讀:


 


1. 印順法師


    佛學著作集『華雨集第一冊』


     往生淨土論講記 (民國五十二年冬講於臺北慧日講堂)


線上閱讀網址:http://www.yinshun.org.tw/books/25/yinshun25-17.html


 


2. 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
    妙雲集下編之十一『佛法是救世之光』

線上閱讀網址:http://www.yinshun.org.tw/books/24/yinshun24-00.html


 


3. 佛說阿彌陀經淺釋  宣化老和尚講述


線上閱讀網址:


http://www.drbachinese.org/online_reading/sutra_explanation/Amitabha/contents.htm


 


4. 西方極樂是君家──宣化上人談念佛


線上閱讀網址:


http://www.drbachinese.org/online_reading/dharma_talks/PureLand/bookcover.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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